2014年3月27日,廣東省正式通過并實施了“單獨二孩”政策。這一政策是對原有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旨在適應中國人口結構變化和社會發展需求。
在廣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以全票通過的形式獲得批準。修訂后的條例將原來的“雙獨二孩”政策調整為“單獨二孩”政策,允許夫妻中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
| 修訂前 | 修訂后 |
|---|---|
| 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 | 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 |
廣東“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是中國生育政策調整的重要一步。未來,隨著政策的進一步優化和完善,預計將對社會經濟發展和家庭結構產生深遠影響。
廣東“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標志著中國生育政策進入了新的階段,為緩解人口問題和促進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