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的緊急處理與緩解期治療指南
一、緊急治療
1. 自救措施
當患者確認出現低血糖癥狀時,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 迅速進食含20-30克糖類的食物(如糖果、果汁)或飲用糖水。
- 無需在每次發作時都進行血糖檢測,但如果無法確認是低血糖,應快速進行血糖檢測,或前往附近醫院急診。
- 如果患者低血糖嚴重,無法自行進食時,親友應協助其進食糖類食品;若患者喪失吞咽功能且備有高血糖素,可由親友注射1毫克高血糖素。
- 若自救后癥狀未改善,或出現嚴重癥狀(如神志不清、抽搐、胸痛、低血壓等),應立即送往醫院急診救治。
2. 院內搶救
對于在醫院急診的低血糖患者,需采取以下措施:
- 在留取標本或進行快速血糖測定后,立即補充葡萄糖。若患者癥狀迅速緩解或昏迷患者恢復意識,通常可確認低血糖診斷。
- 靜脈注射50%葡萄糖40毫升,并繼續靜脈滴注10%葡萄糖液以維持血糖水平,防止復發。
- 對于因氯磺丙脲或格列本脲引起的低血糖,需持續補糖至少2-3天。
- 若靜脈注射困難,可肌內或皮下注射1毫克高血糖素(兒童劑量為15微克/千克),隨后盡快建立靜脈通路。高血糖素通常在10-15分鐘內起效,作用持續約1-2小時。
二、緩解期治療
在低血糖糾正后,應及時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并發癥和復發:
- 治療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如心血管問題、神經系統損傷等。
- 重新評估并調整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的劑量,以避免藥物過量導致的低血糖。
- 查明并去除誘因,例如不規律飲食、過量運動或藥物相互作用。
- 加強患者教育,指導其正確識別低血糖癥狀及自救方法。
三、結論
低血糖是一種需要迅速處理的急癥,通過及時的自救和醫療干預,可有效避免嚴重后果,并通過調整治療方案和生活方式降低復發風險。
參考來源: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